这件事是什么性质?我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的总工承包了一向工程,把握照进公司给他干(他一直隐瞒,我以为是公司招人,最后要结束时才知道),最后他说没钱,让我带着一台有公司资料的电脑走,用电脑抵我们三个人的工资,我带电脑离开公司后他又不承认,我又将电脑带回公司。请问我是否犯法?若公司报警,派出所是否接受? 这件事是什么性质?我要承担什么责任?
2009-09-09 08:25 caoxia……(福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9-09 08:30
不犯罪 民事自助行为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09-09-09 08:35
不属于犯罪不承担责任。
3 倪振杨律师 2009-09-09 10:31
公司总工的行为肯定违法公司规定。
实际上你现在也可以要求公司给你支付工资!
实际上你现在也可以要求公司给你支付工资!
4 孙新律师 2009-09-09 11:05
你说的情况不构成违法犯罪。
5 110网律师 2009-09-10 11:56
民事纠纷。
6 2009-09-11 17:56
您好:若是你能够证明你在工程上工作,那么你的行为就是自助行为,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