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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与同方向行驶的人力三路车相撞
电动自行车与同方向行驶的人力三路车相撞 我驾驶电动自行车与同方向行驶的人力三路车相撞。当时天气:雨,我骑电动车在三轮车后面,本来有注意到前方的三轮车,由于电动车速度较三轮车快,两车距离慢慢靠近。这时三轮车忽然掉头左转(发现其左转时车距为5m),我立即往左避让,但是三轮车没有停下来,事故就发生了。两人都受伤了,我右手骨折,医药费1000,对方左小腿骨折,开刀,医药费将近三万。两辆车车检结果都是前制动失灵。交警认定为主次责任,我70%三轮车30%。我想问下那交警这一认定是否合理?这个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不是她三轮车突然左转弯掉头,没有伸手示意?
2009-09-08 23:58 wwj550……(浙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09-09-09 07:14
如果你对交警的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
2 孙新律师  2009-09-09 11:06
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可申请上级公安机关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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