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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到期,房东拒绝退押金等余款
租房合同到期,房东拒绝退押金等余款 我两个月前租住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78号2座101的一个房间,签有房产租住合同,租期2个月,2011年8月25日到期,我搬出后,房东拒绝退回押金以及多收的水电费,态度恶劣,并不再接我电话。已报过警,但警察只是建议我到法院起诉。两个月的房租及预收水电费没有具体收据。我怎样才能拿回余款?如果起诉,还要那些相关证据?
2011-08-27 14:14 yousy(福建-福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周兴芳律师  2011-08-27 18:22
可以起诉解决,但要准备好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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