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财产划分问题 婚后动迁房,但动迁时配偶未算在动迁安置范围内,男方按单身大龄青年动迁,现在动迁所分得的房产中还有父母的部分动迁款份额,但产证上只有男方一人名字,如遇离婚大概会如何分配?产证加或不加上女方名字分配的结果会一样嘛?父母的份额怎么办?谢谢
2011-08-27 12:28 rCM5664(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27 12:32
房子的分配问题一般会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加名的效果肯定会有很大差别!
2 朱君秀律师 2011-08-27 12:33
答:1、婚后所得,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2、一样;3、可以作为债权向你们夫妻主张偿还。
3 110网律师 2011-08-27 12:33
房屋属于男方婚前的家庭财产财产,产权有男方和男方的家人分割,与女方无关。
4 李军律师 2011-08-27 20:09
加名字与不加名字当然有区别;加名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一半份额;不加名字,要看男方以什么形式获得补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的份额归父母。
详情,可以来电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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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张向锋律师 2011-08-27 23:47
女方不属于拆迁安置对象,如产证没有名字,无权分割。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