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不能休产前病假并且要求写上班承诺书,是否合理
不能休产前病假并且要求写上班承诺书,是否合理 我预产期是11月8日,但胎儿出现问题,本打算从9月1日到10月31日请两个月病假,再请产假,但单位说要请只能请产假,因此我12月31日就必须回单位上班,并且单位要求我写按期回来上班的承诺书,否则不批产假,请问我们单位的做法是合法的吗?
2011-08-27 13:05 兜兜妈(四川-资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27 13:09
不合法 违法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 谷友军律师  2011-08-27 13:18
不合法。产假是有时间规定的,是产前15天,产后75天。如晚婚晚育可增加三十天。
3 都燕果律师  2011-08-27 15:06
你好:
   你好,是不合法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