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拍卖了我现用的门面,怎样维护自身权益!! 各为朋友,大家好..!!
本人是做门市生意的..!!
居委会(原房东)08年9月9号举行了拍卖会.
新房东,于10月9号要求我们把原先的租金1400/月,提到3000/月.
而且不让转让.!!叫人接收不了.(他想自己用)
今天居委会他们来找我了.给了我一份同意书..
上面写的是.我合同到期.他们收回,要求我签字.
我不知道到底我有没有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
比如装修费..
烦请大家给点意见
本人是做门市生意的..!!
居委会(原房东)08年9月9号举行了拍卖会.
新房东,于10月9号要求我们把原先的租金1400/月,提到3000/月.
而且不让转让.!!叫人接收不了.(他想自己用)
今天居委会他们来找我了.给了我一份同意书..
上面写的是.我合同到期.他们收回,要求我签字.
我不知道到底我有没有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
比如装修费..
烦请大家给点意见
2008-10-11 11:50 高可(湖北-襄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刘江律师 2008-10-11 12:02
以原来您们签定的合同内容为准!
2 陈新明律师 2008-10-16 11:22
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
3 110网律师 2008-10-18 08:34
即使房子卖了,租赁合同对后来的房主仍然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