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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感情不和,想离婚,有一个4岁的儿子,离婚后我想要儿子
我和妻子感情不和,想离婚,有一个4岁的儿子,离婚后我想要儿子 我和妻子感情不和,想离婚,有一个4岁的儿子,离婚后我想要儿子,妻子也想要儿子,要是这样法院判给谁的机会大呀
2016-01-17 10:09 ask201……(山东-济宁)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01-17 10:14
这是要从有利孩子成长的角度来确认抚养权的
2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6-01-17 10:42
你好,积极争取吧,法院会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判决。
3 汤红艳律师  电话:15805377556  2016-01-17 14:17
你和你妻子的具体情况,孩子有谁帮助看等等,都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有关系,你可以来电详询或者预约面谈。
4 陈晓云律师  2016-01-17 11:09
抚养权归属有争议的,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全部或部分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5 110网律师  2016-01-17 19:07
你好,孩子判给谁要结合具体案情分析判断。鉴于涉及法律问题相对专业,为了维护你方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稳妥起见建议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予以必要协助,本人专业处理此类离婚争夺抚养权纠纷案件,费用不多,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留言、来电或当面咨询。
6 孙新律师  2016-01-17 21:23
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判决的,详情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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