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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前,我发小找我吃饭,然后我一个朋友非要跟着去,我就同意了,吃完饭,我们就去唱歌了,唱歌的时候我
一个月前,我发小找我吃饭,然后我一个朋友非要跟着去,我就同意了,吃完饭,我们就去唱歌了,唱歌的时候我 一个月前,我发小找我吃饭,然后我一个朋友非要跟着去,我就同意了,吃完饭,我们就去唱歌了,唱歌的时候我这个朋友非要叫她男朋友一起来,我很不愿意,但见她那么执着,我就答应了,陪着她把她男朋友找来了,唱完歌,我发小说送我回家,但她要去吃夜市的煮羊蹄,说完了她送我回去,结果在吃羊蹄的时候与同样是喝了酒的陌生人发生争吵,因为我的这个朋友被打了所以我也参与了打架,结果她男朋友不知道从哪找来的菜刀把对方另外一个人的胳膊砍伤了(砍伤的那个人跟我们发生争吵的不是同一个人,但是他们是一起的),请问我要付医药费吗?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啊?如果我不承担医药费会被拘留吗? 
2016-01-17 08:54 1452930536(陕西-西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6-01-17 09:03
你好,涉嫌共同犯罪,建议先协商处理。
2 康治斌律师  2016-01-17 09:30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伤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我的补充: 2016-01-17 09:30

涉嫌共同犯罪,建议先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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