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姓相,我老婆于2015年11月26日,在江阴南闸剖腹产生孩子,手术过程中,出现生命危险,南闸医院 本人姓相,我老婆于2015年11月26日,在江阴南闸剖腹产生孩子,手术过程中,出现生命危险,南闸医院请人民医院医生来抢救,并要求家属签订子宫切除手术。后转到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三天才脱离生命危险!当初在南闸医院交了4500元住院押金,600医药费。现在南闸医院竟然还要求我们再交16000元,否则不给出生证。在人民医院我们已花掉13700元。南闸医院竟说这不是意外,不交就不给出生证。向卫生局求助,卫生局先推脱不管,要我找其它途径。南医院院长说就是人死了也不算意外,医院内部调解员说,卫生局是他们老子,你找子生局也没用。找卫生局还真的不管用,我该如何维权?众有责任善良的律师,谁愿意帮帮我们?!
2016-01-16 08:04 1596161903(江苏-无锡)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6-01-16 08:07
不需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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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术后3天出现积液,经医生诊断是阑尾炎,手术过程中说必须立即切除子宫否则有生命危险,属于医疗事故
4个回复我老婆在医院住院生孩子,剖腹产下一男孩,孩子生产的第三天,出现不食、脸色不正常
3个回复我想问,我的老婆在医院剖腹生孩子,5天了,伤口发炎,出水,然后转到上级的医院重新手术
1个回复丁律师你好,我儿子得了川崎病,医院给他拖了很久,现在孩子很严重了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0个回复我是杞县人在家参加了新农合,我在郑州第一人民医院附属医院商都院区剖腹产生的孩子
1个回复你好!请问?如果病人在医院,医生打错针,对病人产生了生命危险
0个回复你好,律师我老婆刨腹产生完孩子后,肚子痛然后还是在哪家医院先看了10天
0个回复我老婆于九月八号来到沙井万丰医院产科生小孩,在生小孩过程中接生医生做了侧切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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