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以后,我还可以拿回我所应得的财产吗? 我于2006年离婚,由于当时我的过错,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前说好,我改好会复婚的。所以我们双方确定了协议书,内容是,房子和门面、儿子都归他。我什么也没拿。现在我们在一起2年了,我出去打工所得的工资,我-分钱也没拿、全部交给他。我们-吵架、他就说要我离开这个家。我觉我们现在没有任何感情可言,我不知道他在儿子面前说了什么,现在连儿子都讨厌我。我现在想分开,还可以拿回我所应得吗?
2011-08-25 10:54 军心(湖南-邵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25 11:46
因为有协议,你难以拿回。
2 110网律师 2011-08-25 11:51
之前的离婚协议书约定的“改好会复婚”是无效的,因为婚姻自由原则。所以之前的离婚协议法律效力还需要辨明,
3 李同红律师 2011-08-25 12:49
要看具体情况。
4 陈晓云律师 2011-08-25 13:45
可以得到你应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