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否是侵占他人财产罪? 我在砖厂买了红砖,付运费他们送的,现在那个驾驶员把我的8000砖搞跑了,价值2720元,我去查账,砖厂说帐上我的砖已经提完,请问这可不可以去派出所告他侵占他人财产罪?谢谢
2011-08-24 22:54 dxzlw(浙江-金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8月24日 23时00分
1、涉嫌侵占犯罪,自诉案件,派出所不会受理,直接去法院起诉即可。
2、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吴明勇律师 2011-08-24 23:03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