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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前曾生下一女被别人抱养走,对方留下300元营养费,医生为中间人
18年前曾生下一女被别人抱养走,对方留下300元营养费,医生为中间人 18年前曾生下一女被别人抱养走,对方留下300元营养费,医生为中间人,给我们开的早产死亡证明,现在想通过报案找孩子,我们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量刑标准呢?
2016-01-14 22:47 ask201……(河南-许昌)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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