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曾生下一女被别人抱养走,对方留下300元营养费,医生为中间人 18年前曾生下一女被别人抱养走,对方留下300元营养费,医生为中间人,给我们开的早产死亡证明,现在想通过报案找孩子,我们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量刑标准呢?
2016-01-14 22:47 ask201……(河南-许昌)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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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借别人钱!没有欠条就有中间人!后来对方说不还了!怎么办
1个回复我在内蒙古 我想咨询一下我跟别人吵架、对方用破碎的啤酒瓶把我的腿划伤、医生说会留下疤痕
1个回复请问,本人经中间人介绍借钱给别人,对方写了收条和借条,现在别
5个回复三年前把孩子送给别人收养,当时收了两万营养费,现在能要回孩子
1个回复两年前给别人用现金汇了一笔款,没有留凭证,如今对方不承认了,
4个回复父母30年前借给别人8千元钱,有欠条。对方至今未还,期间多次逃跑躲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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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个回复两年前别人借我六万元钱,一直不还,起诉到法院判我方胜诉,现在对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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