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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于2016年1月13日辞职,但是我在公司签的合同到期是2015年12月31日
请问我于2016年1月13日辞职,但是我在公司签的合同到期是2015年12月31日 请问我于2016年1月13日辞职,但是我在公司签的合同到期是2015年12月31日,是否可拿失业保险和经济补偿?
2016-01-14 22:22 ask201……(重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1-14 22:34
你主动辞职是没有失业保险金和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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