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诽谤他人是性工作者 有个湖北武汉籍男青年长时间不间断骚扰本人及本人家人,发送下流内容短信,通过“贴吧”、“微博”等途径散播本人QQ账号及手机号码,诽谤本人是性工作者,行为及其恶劣,严重侵害了本人的名誉,扰乱本人的正常生活,不堪其扰。
2011-08-24 14:29 364599(浙江-温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24 14:30
你可以报警处理的
2 110网律师 2011-08-24 21:23
建议及时报警,搜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
3 黄雅俊律师 2011-08-25 17:13
警方一般不愿处理这些事,想办法确认该人,诉讼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