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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不慎溺水身亡事件
小孩不慎溺水身亡事件 律师:你好,我弟今年夏天暑假跟几个小孩在我们家这边的山上石坑不慎溺水身亡,石坑以前是有个人承包的。但现在由政府收回,虽然这个责任大部分是家长的责任,但是他们不可能不占责任,因为山上石坑一点儿防护措施都没有。上边也没人处理这件事情。求帮助。想要了解他们占多少责任。
2011-08-24 13:00 lrr123……(河北-邢台)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8-24 14:58
一般责任应该在30-40%的责任,可以向他们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2 孙新律师  2011-08-24 16:36
您好!石坑的管理者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建议协商处理,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3 孙新律师  2011-08-24 17:36
你的问题想解决的还建议委托律师通过起诉的方式解决,赶紧委托律师勘查现场固定证据吧,邢台专业律师—王振奎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等;
4 孙新律师  2011-08-24 21:54
要结合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建议详细介绍或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我是河北闫建秋律师,为06-07年市级优秀律师,电话18932918019(石家庄);18931916811(邢台),QQ383045855,日常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以致电或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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