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社会家庭婚姻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家庭婚姻的问题。事情是这样的,男(陕西人)女(福建人)双方在上海打工认识之后,未办理结婚手续就有了一个女孩,现在都两岁了。但在小宝宝出生之后男方和别人打架就关进了看守所,等两年出来之后,女方有了新的老公。现在小孩子是男方爸妈领养的。我想请问像这样的事情发生之后如何有效的保护好小孩的以后生活,因为男方爸妈也老了,家庭条件也不好。请详细解答,本人身怀感谢!
2011-08-24 11:28 chende……(陕西-安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1年08月24日 11时47分
父母双方都有权承担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抚养权应归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另一方应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8-24 11:30
你可以要求孩子的抚养权。
3 康治斌律师 2011-08-24 11:58
针对你的问题:
男方可以向女方要求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是一样的。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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