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劳动法劳动合同问题
劳动法劳动合同问题 本人在一政府机关开车,自2003年至今,2003年至2008年用人单位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上三险,2009年单位和我们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时间写的是从2008年开始(三险是从2008年给上的)请问2003年至2008年没有签合同的这段时间我还能告他双倍工资赔偿吗?
2009-09-05 23:32 hzj680……(北京-朝阳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祝永根律师  电话:13141427548  2009年09月07日 19时54分
你好!
双方可以补签合同!如果要补偿,就是离职时的经济补偿金!
北京律师祝永根
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
2 孙新律师  2009-09-06 00:00
不能。那时候还没有劳动合同法。
3 孙新律师  2009-09-06 06:03
2008年前的不能主张双倍工资。
4 孙新律师  2009-09-06 08:37
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5 孙新律师  2009-09-06 09:39
不可以,以前的事不能依据现在的法律。
6 孙新律师  2009-09-06 10:50
2008年前的不能主张双倍工资。
7 孙新律师  2009-09-06 20:56
不可以,因依据当时的《劳动法》无此规定。但可以要求单位补缴自2003年至2008年的三险
8 孙新律师  2009-09-12 21:05
2008年前的不能主张双倍工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