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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暂住地申请离婚,女方要求在户籍地办理可以吗?
男方在暂住地申请离婚,女方要求在户籍地办理可以吗? 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和,男方在暂住地起诉离婚,女方认为男方在暂住地没有固定资产,没有能力偿还女方损失,故要求在户籍地法院起诉,可以吗?
2016-01-13 20:10 津津乐道哈哈(江苏-苏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6-01-13 20:14
不可。
2 110网律师  2016-01-13 20:30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要求离婚
3 吕峰律师  2016-01-13 20:32
这个理由是不可以的。
4 110网律师  2016-01-13 20:56
可以起诉离婚
5 110网律师  2016-01-13 22:37
你提出的理由不充分,可以在暂住地起诉,执行可以由财产所在地法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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