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我和妻子感情破裂,全部的钱和孩子妻子都拿走了,她不是武汉人,现在回她老家了
我和妻子感情破裂,全部的钱和孩子妻子都拿走了,她不是武汉人,现在回她老家了 我和妻子感情破裂,全部的钱和孩子妻子都拿走了,她不是武汉人,现在回她老家了,我提出起诉,现在是第二次起诉了,传票已经寄到她老家,但不是她的签名,法院说这样不能开庭,要出示公告,昨天我交了公告的钱,那像我这种情况什么时候才能开庭审理呢?这次法院会判离吗?
2016-01-13 14:19 ask201……(湖北-武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杜红涛律师  2016-01-13 14:29
公告期过后是可以开庭的。来电询
2 110网律师  2016-01-13 14:36
你好,公告是三个月,基本上是会判离婚的。
3 曾胜勇律师  2016-01-13 15:17
第二次起诉判离的可能性大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