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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尽子女义务的女儿是否有权得到房产
未尽子女义务的女儿是否有权得到房产 我今年23岁。我的父母在我小时候就离婚,我的户口留在本村,可是母亲拥有我的抚养权,现在也和她同住。母亲改嫁到B村一个叫贤的男子。他有一女儿,今年21岁.也是自小就跟着母亲住,她母亲拥有抚养权,可是她的户口还在我继父贤那里(当时我继父不让其迁走)。现在继父有一房子,当时批地基是以,我妈,继父,他女儿的名义批的。他女儿和我继父的关系一直不好,她也没有想对二老尽义务的想法,相反,十多年以来,我一直住在他们身边,有着深厚的感情,也一直尽着女儿的义务。想请教一下,若其女有一天回来要求拿走房子,这是不是合法的?若他们把房子继承给我,是不是也是合法的呢
2011-08-23 12:44 陈一一771……(浙江-丽水)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1年08月23日 14时19分
有继承权,但未尽赡养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
2 胡春萍律师  2011-08-23 14:39
您的继父对自己的财产有充分的处理权。
3 110网律师  2011-08-23 15:09
房子可以继承给你,不过要以书面形式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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