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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失赔偿
财产损失赔偿 2011年7月19日早上5点左右,哈村5组村民李清长,告诉原告,原告的西红柿被淹,原告急找五组水利员,哈村村委会主任,乡水利员一起查看了现场,当时水是塔村的水,没给哈村配水,发现斗渠咋口锁子被砸开,又到五组地里查看五组村员三个被告地理浇了水,但三个人不承认浇水淹地。找不到斗渠咋口锁子被砸开的人。(只有这个证据》还有照片
2011-08-22 19:01 阿825(新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9-06 08:08
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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