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户口;小孩 因女方口头说过,把男方与母亲住的房子卖掉,住到其母(岳母)名下的房子里,并复婚,且户口也迁入了,现女方又提出了要离婚,我若不同意就法院见,并说两年没有夫妻生活,并要求我和我母亲把户口迁出,我和母亲又没有房产,请问法院若判决离婚,我的户口必须要迁出吗;?二,小孩马上上一年级,我若坚持要小孩,法院会如何判决,叩谢
2011-08-22 16:50 xdF5388()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8-22 20:25
离婚不能强迁户口。
孩子抚养有争议的,法院一般按如下处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孩子抚养有争议的,法院一般按如下处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