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纠纷 我是非农村户口居民,98年和前妻认识。她父亲有一块宅基地,地基已打好。但因无钱盖一直空闲。我和他商量后想自己出资盖,他也同意了。但双方没有文字。也没有金钱买卖。99年盖成后我父母搬来与我同住至今。2000年结婚。2006年双方协议离婚。协议中声明商业街两间门面房使用权归她,房屋归我。我支付她5000元,她过户给我。门面房她使用几年后,便转让出去。钱落入自己手中。2011年,她父亲突然把我告到法院。(房子什么手续也没有,只有当初他交地皮费时的收据)说房子是他盖的,他让我住的。现在要求我搬出去,我应该怎么办
2011-08-22 05:58 聂续富(河南-焦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1-08-22 06:16
建议就近找律师维权
2 110网律师 2011-08-22 07:56
如果离婚协议对你出钱盖的房子的归属有说明的话,可以以该协议为证据进行抗辩,以维护你的正当权益。
3 110网律师 2011-08-22 08:20
你好:一、固定证据,积极应诉。
二、和律师联系有益于你的应诉。
二、和律师联系有益于你的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