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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租房合同房东还要收取押金合不合法?
没有租房合同房东还要收取押金合不合法? 住了半年多想搬走,当初没有跟房东签合同,只是在房租收据上写了租期一年,现在房东说租期没有到一年要没收押金,我觉的很郁闷,房东除了收房租准时其他什么家具电器的维护从来没有准时过,我想问既然没有签合同我为什么一定要给他一个月的押金,这种写在收据上的租期有法律效力吗?
2009-09-04 15:04 rppok(福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9-04 15:09
无权没收押金。
2 苏奕欣律师  2009-09-04 18:27
你们没有签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房东无权收取押金。因为没有合同约定。
3 110网律师  2009-09-05 00:43
您好:【1】你们之间已经签订了租赁合同,只是你们的合同是比较简单的,但是,该合同经过你们之间的自愿协商达成的,因此该合同是有效的;【2】押金能不能没收要看你们当时的约定,若是约定没有租满一年,房东可以收缴押金,那么房东有权收取;若是无约定,房东无权收取。
4   2009-09-05 08:46
在房租收据上写了租期一年,这是你们双方当时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你们双方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此收据对你们都具有约束力。
但是,根据你提供的实情,还是看不出有没有押金约定问题
有约定押金问题,依此办事;
如果无约定押金之相关内容,可以参照行业习惯。
当然,你可以主张不给。无“合意”,即无存在什么债权债务关系
5   2009-09-10 13:06
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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