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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刑事案件咨询 交通事故全责致一人死亡,交警部门递交批准逮捕书到检察院,检察院给了不予批捕的决定,理由是对方是本地人有赔偿能力.案件退回交警部门,对方办理了取保后审.我想请问刑责这块交警部门下面会如何操作?因为对方没有任何赔偿而且和我们谈赔偿的时候态度恶劣,我们没有和对方漫天要钱也不稀罕他们的钱,如果要求追究刑责的话我们受害方要做些什么?谢谢!
2009-09-04 12:17 fanyan……(江苏-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9月04日 12时29分
对于刑事责任,应当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代表对方不承担刑事责任,受害方可以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时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2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9-09-04 12:19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追究刑责另外赔偿损失
3 110网律师  2009-09-04 12:39
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到时公诉机关一般会通知你的,最好找个律师帮助你。
4 110网律师  2009-09-05 09:10
在责任人比较充分的赔偿下有可能判缓刑的。建议还是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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