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劳动合同法》有没有对劳动者进行一定的保护?我妻子能采取什么措施自我保护? 我妻子是个县城私立学校的教师,但是这个私立学校的劳动任务过于繁重,工作安排的也极不合理,一周七天十八节课,加上五个早晨都有早自习,再加上晚上有十几节晚自习,晚自习常要上到十点半,早自习六点十分就要到,平均一天就有六七节课,周末没得休息,晚上只能睡六个多小时。不知《劳动合同法》有没有对劳动者进行一定的保护?我妻子能采取什么措施自我保护?
2009-09-04 08:51 zhxsh0……(安徽-滁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9月05日 11时04分
当然有保护,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当然也可以对其连续加班的行为进行投诉。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9-04 23:48
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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