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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企业改制后经济补偿金的归属问题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后经济补偿金的归属问题 我公司马上要实现国有企业改制为民营控股企业。单位答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支付补偿金。但是,安置方案中要求合同制工人的经济补偿金需保留在新的公司,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支付利息,一直到你离开新的公司或退休后才能拿到这笔补偿金。否则就现在拿钱走人。一句话,要钱就没有工作,要工作,这笔钱就必须留在新的公司。我们认为这不合理,国企20多年工作了,现在就这点钱就失去工作,不合理。不知道合法与否?
2011-08-20 14:25 shengx……(河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8-20 20:42
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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