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消协调解后可以法院起诉投诉书之外的内容吗? 我购买商品房,经消协调解,房开商赔偿的只是交房逾期违约金,但是签定协议时内容为:“经消协调解,甲方(房开商)赔偿总金额为***元,乙方(本人)不再追究甲方任何责任”。当时只是讨论交房逾期违约金,并非赔偿全部,现在可否向法院起诉:不按期办理房产证、绿化面积不够等赔偿?(递送协消的投诉书不含上述内),请求给予援助。
2008-10-10 14:36 jccm(贵州-黔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新明律师 电话:13396091580 2008年10月15日 12时34分
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10-10 14:39
已经放弃权利,不能再行使。
3 110网律师 2008-10-10 15:36
有可能不能再起诉了。
4 孙新律师 2008-10-10 16:14
如果你起诉,对在调解协议中的“不再追究甲方任何责任”的约定作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