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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成年人财产分配问题
关于未成年人财产分配问题 我在一个网站上看到,子女分得的那一份拆迁补偿款,应由其监护人(具体看离婚后女儿跟谁一起生活)负责支配,用于其生活和学习,其他任何人不得侵占。

那么请问,

1  )即使我和女方(监护人)婚姻期间签订了孩子动迁款的分配协议约定一人一半,那也是无效的协议吗?女方可以要求撤销协议,从而获得全额动迁款吗?


2) 如果我转移财产不给会怎么样,我和父母名义下的商品房会被法院拍卖赔偿给女方吗?
2011-08-19 20:44 宁静的河边(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8-19 20:57
1、无效,因为损害了孩子的利益。
2、女方有权向法院起诉,再由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2 李同红律师  2011-08-19 21:36
无效。
3 袁文祥律师  2011-08-19 22:38
婚前财产,就不是共同财产!需要帮助找本律师,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和争取最大利益
4 110网律师  2011-08-20 11:16
无效的,如需进一步咨询可致电沟通。
5 李军律师  2011-08-21 14:24
1、孩子的财产,应属于孩子;父母不应损害孩子的利益;如果协议内容侵害了孩子的利益,应属于无效;
2、对方可以起诉并执行你名下的财产;
3、婚前买的房产,有贷款的话,婚后还贷部分以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问题比较多,且比较紊乱,建议预约律师当面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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