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手房交接的问题 我们在北京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现在需要做物业交割,现在有2个问题
1.房主原来的物业费除了第一年,以后就没有缴纳过,只给物业打了一个欠条,说明之前的物业费由他们交,欠条我也看了,但是物业没有给我副本。根据物业所说我们的合同上会写明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交。我们还需不需要留个什么书面证明?
2.物业要求我们预交明年一年的物业费和供暖费,否则不给办理交接手续,请问这样合理吗?如果不合理,应该找哪里投诉?
1.房主原来的物业费除了第一年,以后就没有缴纳过,只给物业打了一个欠条,说明之前的物业费由他们交,欠条我也看了,但是物业没有给我副本。根据物业所说我们的合同上会写明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交。我们还需不需要留个什么书面证明?
2.物业要求我们预交明年一年的物业费和供暖费,否则不给办理交接手续,请问这样合理吗?如果不合理,应该找哪里投诉?
2009-09-03 10:04 nditte……(北京-海淀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9-03 10:18
河南新乡郭英律师电话13837321299解答咨询:需要留个书面证明
2 孙新律师 2009-09-03 13:10
还是留个比较好
3 孙新律师 2009-09-03 14:42
1、建议您要求房主和物业留一个书面证明,写清欠款情况和由房主偿还,你无责任等事项。
4 孙新律师 2009-09-03 22:47
建议您要求房主和物业留一个书面证明,写清欠款情况和由房主偿还,你无责任等事项。
5 110网律师 2009-09-03 22:53
应当有书面依据
6 孙新律师 2009-09-04 07:51
当面咨询律师。
7 孙新律师 2009-09-04 11:02
应该要求房主和物业出一证明,明确物业费由房主缴纳。2、预交一年的费用,个人认为不合理 可以找工商局反映
8 孙新律师 2009-09-05 20:34
应当有书面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