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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业军人待安置期间离婚问题
转业军人待安置期间离婚问题 本人12年士官,去年底转业,今年等待安置。现要和城里老婆离婚回农村老家。求助三个问题:1、因还没安置没有户口,能否现在办理离婚手续? 2、转业时部队结账有一笔钱是住房公积金,从入伍时就开始算起。现在这等钱就在手上是现金。能否把结婚前交纳的那一部分公积金不划入共同财产内?3、今年安置工作有二种方式,一种是安排工作,另一种是货币安置,直接给一笔钱买断。如果选择货币安置,这笔买断钱能否不算进共同财产?
急!谢谢了!!!
2011-08-19 14:53 7y7y52……(湖南-长沙)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8月19日 17时05分
您好,看了你的描述,
针对您的三个问题回答如下:
1、您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婚前公积金是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3、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如果你选择货币安置,有一部分是要算入共同财产的。如果有需要帮助,可以与本律师联系。
2 110网律师  2011-08-19 16:59
1、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2、结婚前交纳的那一部分公积金不属于共同财产。
3、转业费有一部分是共同财产。

因涉及的问题非常专业,建议来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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