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下关于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 去年我把房子租给了一个中介,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代理期是2010.9.25到2011.9.24.但是他说公司规定要有空置期,也就是这一年里要白给他中介公司40天,并且还有一条说出去代理期限可延长4个月. 我想知道,这样是不是算霸王条约?因为他说每个中介公司都是这样的,还有那个代理期可延长4个月,我想合同签订的是1年,如果延长4个月,那么就等于我没有合同的保护,而中介公司是不是也是在逃税?我可不可以房子到期了就收回?期待答案,谢谢各位大状.
2011-08-19 11:28 hwW5645()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19 11:36
因为你们之间已签订书面合同,所以具体应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如果你说的情况在合同中均已作明确约定,那么就应按合同约定履行。除非你可证明该合同存在可撤销情形或无效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