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 甲方早上7:30分开车把一骑电瓶车撞倒,当时就走了,12点接到交警电话到医院接受处理,当事人属轻伤,交警当时就扣下车,行驶证,驾驶证,甲方就出钱让伤者住院治疗,现已基本治好(4天),交警让自行协商解决。可当事人要求太高(除了医药费4000元还要求补偿杂七杂八20000余元),要不然就告交通肇事逃逸罪。请问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请问甲方应怎样赔偿才合理?
2011-08-19 11:10 BvH7551(四川-成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19 11:26
你好,没有构成交通肇事罪。赔偿比例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划分,甲方如逃逸应负全责。赔偿的项目、标准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都有明确规定,你可以网上搜索。
2 陈晓云律师 2011-08-19 12:07
不构成犯罪
3 110网律师 2011-08-19 13:16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解答如下:
你的情况就只是一般的民事纠纷,不属于交通肇事罪,你只需要支付相应的医疗费就可以了。
你的情况就只是一般的民事纠纷,不属于交通肇事罪,你只需要支付相应的医疗费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