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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女儿跟随母亲,儿子跟随父亲,离婚后父亲向其一位姐姐借钱翻盖了老房
父母离婚,女儿跟随母亲,儿子跟随父亲,离婚后父亲向其一位姐姐借钱翻盖了老房 父母离婚,女儿跟随母亲,儿子跟随父亲,离婚后父亲向其一位姐姐借钱翻盖了老房,目前仍未还清欠款,但目前父亲与一女子结婚,女方为外地户口,且有两儿一女,均已成年,大儿子已婚已育。父亲与女方结婚前曾在所在村村委会见证下写下拆迁前的房产,财产与女方无关,到日前所住地有望拆迁,请问对于父亲的亲生儿子能获得怎么样的权益和利益保护,由于父亲与女子登记结婚时并不受到家人支持,且并未告知其欲登记的事,有意隐瞒,先斩后奏,家人认为女子接近父亲,且与他登记结婚存在不单纯的目的性,惦记日后拆迁后的房产和钱财,所以请问怎样能够保护儿子的利益,不让女子的阴谋得逞!
2016-01-08 01:15 ask201……(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6-01-08 06:32
您好!儿子可以与父亲签订书面分家协议,约定父亲婚前财产的归属。问题稍显复杂,如需帮助,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2 宋超律师  2016-01-08 07:43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该法条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该法条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该法条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 孙新律师  2016-01-08 08:36
您好,您父亲之前在村委会见证下写的协议是有效的,为了保护您的利益,您可以和父亲签订赠予协议,将房屋过户到您名下。如您需要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4 徐卫东律师  2016-01-08 08:44
你好,这是建议签订协议约定
5 王艳玲律师  2016-01-08 11:12
关键要看拆迁政策。
6 陈晓云律师  2016-01-08 17:20
拆迁利益归属看被拆房屋产权归属与拆迁补偿政策。
至于遗产继承的事,可由产权人生前立遗嘱,如无遗嘱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
老年人有再婚的权利,无须子女同意或知情,均不违法。
7 申维丰律师  2016-01-08 18:48
您好!儿子可以与父亲签订书面分家协议,约定父亲婚前财产的归属。问题稍显复杂,如有需要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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