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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算共同债务吗
能算共同债务吗 我想咨询一下,男女双方在结婚期间,男方用信用卡为女方买了金银首饰以及奢侈品,欠下信用卡债务共4万元,由于女方在婚后的不检点,双方已经离婚,虽然在协议离婚的时候,女方归还了信用卡消费的金银首饰以及奢侈品,所以在协议书上写了“双方财产分割完毕,无纠纷”但仍在离婚协议书上写了“目前双方有债务人民币4万元,双方一人一半”,并各自签了名,请问信用卡欠的钱还能算共同债务吗?男方还能认为女方应当反还男方按照协议约定的2万元吗?谢谢
2011-08-18 15:24 YSO6249(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戎双双律师  2011-08-18 15:47
尽管信用卡欠款原因在于购买首饰及奢侈品,但你们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应该不限于此吧,协议书只要遵循自愿、合法原则签订了,那么对于债务均摊的约定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要求女方按照协议履行相应义务。
2 110网律师  2011-08-18 15:47
属于共同债务,且已约定每人承担一半,按协议执行。
3 李军律师  2011-08-18 16:18
属于共同债务。
可以要求女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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