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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我姐是在2008年10月份结的婚,因为男方家里比较穷,我母亲为了他们有地方住,在他们婚后出了十万块给他们付了首付,买了一栋楼,因为男方是正式老师,可以用公积金,所以在首付款上是男方签的字,但我们手里有银行的转帐单,这首付款我们能全打回来吗?
2011-08-18 13:12 zpg1890(河北)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1-08-18 13:17
房产证登记在谁的名下
2 孙新律师  2011-08-18 13:23
可以,详情请咨询
3 孙新律师  2011-08-18 13:33
可以打回来,但是现在法律对此规定不是很明确,建议最好清律师帮助
4 孙新律师  2011-08-18 14:34
有证据就可以要回。如需帮助可来电或面谈详情
5 梁会朝律师  2011-08-18 17:05
收集相关证据,可以考虑作为赠与个人处理。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6 孙新律师  2011-08-18 19:09
据你所述,你们不能要回,但是你姐可以要回,只是需要相应的证据支持。详细咨询可以来电或到律师事务所面谈。
7   2011-08-18 22:40
可以要回来,但是要看你姐是否有充足的证据,如需要帮助,请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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