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的事 我是在上个月16号后的几天。急用钱向他借了500快,用电脑作抵押。。他当时讲放爪子,我以为他在开玩笑没在意。。。。。只写了个欠条。。。是这么写的。。今向某某某借款500元整,,于这个月20号(好像有之前)、、、如果逾期未还电脑归他虽有,,我签名。。日期。。。。他现在跟我讲500快一天利息算我25快、、、怎么半。。我的电脑还放他那放着在/////他今天给我讲。。。他今天跟我讲今天还一千就算了。。。不然到时候电脑就是他的 了
2011-08-18 05:54 efk5712(安徽-合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1-08-18 05:56
当初没有约定利息的话,是不能算利息的
2 110网律师 2011-08-18 09:20
一、欠条上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
二、就是约定利息,也太高了,法律支持同期银行利息的4倍。多的部分 不支持。
二、就是约定利息,也太高了,法律支持同期银行利息的4倍。多的部分 不支持。
3 陈晓云律师 2011-08-18 09:27
只还500,电脑归你。
用电脑抵债的约定因违法而无效。
用电脑抵债的约定因违法而无效。
4 110网律师 2011-08-18 18:33
可以起诉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