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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
交通肇事, 无证驾驶拖拉机,和摩托车相撞。对方重伤,(右大腿截肢)目前已出院,医疗费用13万。都是我方垫付。交警认定书,我方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现在对方起诉我,法官叫我拿2万块钱到法院报道,目前我方实在拿不出钱了,是不是给了钱就不要关起来,到底是怎么回事?急
2011-08-17 20:47 619823……(福建-南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17 21:12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依法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是检察院已经对你提起公诉了,就要判刑的,若和对方能达成协议并取得对方的谅解可以减轻处罚, 还有宣判缓刑的可能。
2 110网律师  2011-08-17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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