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律师专家帮忙论证一下呗 各位律师专家您好,有个行政复议案件向您请教,该案件的法律关系,因行政机关市人社局仲裁处作出的处理意见已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导致当事人因工伤残各待遇今几十年未得到落实,然后法院用被告假材料置换本案主体,后来法院只接收当事人材料,法院是否审理原告真的证据也未在各个文书中未显示,也见不到一个法官,各个文书如下,一审第二中级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二审高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裁定;再审高级法院 下发 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 说 二审裁定正确.应予维持;向最高法院递交再审材料今四年好不容易盼来一个.还是不予再审通知书 说 本院经审查认为,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第二款的规定,本院决定不对该案提起再审。特此通知。当事人因这个通知特别郁闷不知如何是好,请各位律师专家帮忙论证一下呗,谢谢!!!
2016-01-05 21:05 xiaoyv……(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宋超律师 2016-01-05 21:07
你好 根据具体情况 建议到律所跟律师面谈为宜
2 孙新律师 2016-01-05 21:08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3 孙新律师 2016-01-05 21:11
建议直接联系律师详谈。
4 徐卫东律师 2016-01-06 08:26
你好,详述案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