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分配条例中规定“国家工职人员”还是指“国家公职人员”不得参与土地权利分配? 王某为++村村民,进城在县厂矿打工,户籍仍在当地,后被县级劳动部门招为农民合同制工人而退休,请问王某是否可以继续享受村民平等待遇,参与土地分配权可能性?
2016-01-05 14:02 丁香花巷(河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01-05 14:05
这是要按照当地政策进行处理的
2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6-01-05 14:23
您好!王某是有权继续享受村民的同等待遇的。
3 张书正律师 2016-01-05 14:10
户籍仍在当地 就应该分配土地
4 刘青芳律师 2016-01-05 14:19
你好,建议直接咨询土地局。
5 单义律师 2016-01-05 14:26
你好,王某享受村民待遇,应该分配土地。希望可以帮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