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的股份问题 和朋友开公司,他占20%干股,他提供技术由我方出资,但是注册时要把他的20%写进营业执照,我方先把20%的资金打入他的帐户再转入验资的临时帐户,这样是不是就成了这20%的注册资金是他的呢?假如某天需要分家这20%的注册资金是不是要给他呢?我方需要再写协议吗?
2011-08-16 20:11 知秋一叶(浙江-嘉兴)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8月16日 20时20分
1、是这样的。
2、可以要求对方在分家的时候将20%的注册资金赠与你方,进行公证即可。
2、可以要求对方在分家的时候将20%的注册资金赠与你方,进行公证即可。
2 110网律师 2011-08-17 14:24
写协议约定清楚,否则会被认定为对方的出资。
3 110网律师 2011-08-17 16:50
需要将该情况写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