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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构成私闯民宅吗,应该受到什么怎样处罚
他们构成私闯民宅吗,应该受到什么怎样处罚 前几天,我和别人闹了点矛盾,他就叫了4车共8人,到我家屋子里打我,经法医鉴定我的只是轻伤害,现在还在医院里,住了7天院了,还不见打人的踪迹,打人的是一个事业单位的,我们认识,我想问问,我现在到底应该怎样维护我的权利。
2011-08-16 18:49 张东民666(河北-秦皇岛)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16 18:51
1、报案,轻微伤可以要求派出所依法处理。
2、出院后一定要法医鉴定,轻伤、重伤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依据是,《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 孙新律师  2011-08-16 18:58
你可以向公安局报警 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3 孙新律师  2011-08-16 22:37
报警处理,依法进行法医鉴定,根据伤害后果和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建议详细介绍或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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