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的正常拉扯到了下午变成了粉碎性骨折 前天早上九点多遇到给我做墙面的的老板,质问他我房子的墙面质量问题而发生拉扯, 没有打架!完了以后他比我先走而且还骑着踏板摩托车带着他老婆比我先离开 到了第二天派出所打电话说对方报案 对我进行了笔录 并告诉我他是昨天下午快六点的时候来报的案 而且还拿了医院拍的片子 是右手无名指根部粉碎性骨折?(拍片子的时间是下午三点五十六分于事发相隔6小时?期间早上11点多的时候我父母还去了解事情经过了他的手都是好好的,还当我父母说没事就是吵了几句嘴)现在他却住在医院我该怎么做 ?我要负什么责任?
2011-08-16 12:19 guomei……(陕西-安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1年08月16日 19时46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如果他的骨折和你没有关系,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2,他如果主张骨折和你之间有因果关系,他应当提供证据;
3,必要时可以申请鉴定,一般来说,拉扯的话,不能造成粉碎性的骨折。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1,如果他的骨折和你没有关系,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2,他如果主张骨折和你之间有因果关系,他应当提供证据;
3,必要时可以申请鉴定,一般来说,拉扯的话,不能造成粉碎性的骨折。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2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1-08-22 16:21
他如果主张骨折和你之间有因果关系,应当提供证据,否则,你不需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