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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离过婚带着一个孩子的女人。一年前在网上认识了现在这位所谓的丈夫
我是离过婚带着一个孩子的女人。一年前在网上认识了现在这位所谓的丈夫 我是离过婚带着一个孩子的女人。一年前在网上认识了现在这位所谓的丈夫,他没有工作,也没有住房,在我家住了半年,偶尔出去跑几趟拉客的黑车。原以为他虽然穷点,但是会对我和我的孩子好,但时间长了才发现他不是真心想和我过日子,是个想不劳而获,懒惰的人。我们于2015年10月8日领了结婚证,但没办婚礼,现在我提出离婚,他却说我用了他两万多元,要我还他才同意离婚,还用我的人身安全来威胁我。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2016-01-04 15:16 ask201……(天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郑何顺律师  2016-01-04 15:19
你好,向法院起诉离婚
2 田润平律师  2016-01-04 15:43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3 宋超律师  2016-01-04 15:57
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照片,离婚协议。
起诉离婚: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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