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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斗殴受到轻微伤害的应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打架斗殴受到轻微伤害的应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我于8月6号上午11点20分,在工地上班,遇到张某,几句话之后就把我打了, 因之前我俩有经济纠纷,因房产地籍转让之事,我们事先有合同,他违约,我欠他2000元,我告诉他去法院决绝此事,他不去,他因要钱多达3 次,两次辱骂这次动手打人,打一次我也不在乎我也有责任,我说去派出所,再去派出所路上他又打我一次,到派出所当着警察的面还要动手打我,被警察拉开,虽然打的不重头痛,迷糊。但是他的行为太恶劣使我的心脏病发作,没办法我去了医院就诊,在医院住了6天,病情稳定后我出院了,律师大人我的事该如何处理
2011-08-16 10:09 大风车000(江西)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8月16日 10时24分
你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应由对方赔偿。

公安机关可以对对方的行为进行治安拘留(最多15天)。
2 110网律师  2011-08-16 10:16
1、报案了,就应该要求派出所处理。可以罚款、拘留等等。
2、对于你受伤的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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