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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算交通肇事罪还是普通的交通事故
这样算交通肇事罪还是普通的交通事故 开车撞人了,导致一死一伤,及时送医院了,也报警了,送了十几万医药费,但由于害怕家属打人,一直没露面,这样要坐牢吗
2009-09-01 10:14 akimot……(河北)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9-01 11:22
对交通事故承担主要以上的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2 高宏图律师  电话:15830856666  2009-09-01 15:25
要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果开车方负主要责任以上,构成交通肇事罪。
3 110网律师  2009-09-01 10:20
如果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应该涉嫌交通肇事罪。详情你最好向处理的交警部门了解下。
4 孙新律师  2009-09-01 10:35
如果是负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是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你对家属的态度会影响日后案件的调解,不会影响定性。
5 孙新律师  2009-09-01 11:23
如果你负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的话 那么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具体要根据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来认定的。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或者加我的QQ306045337咨询。
6 孙新律师  2009-09-01 11:30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有需要,请咨询03162185589(河北李景玉律师事务所)
7 孙新律师  2009-09-02 15:48
你好 是否构成犯罪要依据交警的事故认定书而定的,如果认定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话你就要负刑事责任
8 孙新律师  2009-09-02 20:29
是否判刑要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来定,如果认定你为全责或主责,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争取适用缓刑。
9 孙新律师  2009-09-05 10:54
需要看交警队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了,如果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是要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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