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生产经营罪 我有个朋友因与单位产生一些矛盾,并与其他同事一起停工了两天,但没有损坏财产及设备,现以"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刑事拘留,请问他的行为构成了"破坏生产经营罪"吗?
2008-10-10 09:33 琼楼玉宇(江苏-无锡)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08年10月10日 09时57分
我国《刑法》第276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很显然,只是停工两天,不上班或不工作,决不构成破坏单位的生产经营的行为,武林从主观上或客观上都不构成此罪。建议你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