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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十级伤残应该得到单位什么样的赔偿?
工伤十级伤残应该得到单位什么样的赔偿? 我在2010年6月份工作中不慎将我的左脚趾骨骨折,2011年7月19日劳动局为我做了劳动能力鉴定,2011年8月3日劳动局通知我鉴定结果,鉴定的结果是十级伤残,可我确不知道应该得到些什么样的补偿?希望有了解这方面的朋友给我个好的建议和意见。  谢谢
2011-08-15 13:14 郭建伟(山西-晋中)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1年08月15日 21时02分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
2 孙新律师  2011-08-15 13:25
需要根据工资等据实额核算
3 贾金勇律师  2011-08-15 13:27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 孙新律师  2011-08-15 17:05
协商赔偿,不成可以及时起诉,需要具体估算赔偿数额,工伤追诉的时效是一年,也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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