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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
交通肇事 我今年未满18周岁骑摩托车把一位老人撞到,当时我马上给这问老人送到医院救治,今天已经15天了,老人的家属一阵糊涂一阵明白,我们经常去探视,已经花了8000元了,因为我父亲双目失明家庭贫困,受害人家属打算还住半年,因为这位老人在这之前有心脏病,高血压,脑梗,他家以此想讹诈我,我该怎么?我够拘留或判刑吗?
2011-08-15 12:46 zcN7110(内蒙古-呼伦贝尔)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15 13:15
按照最高法院交通肇事的司法解释第二条第二款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如果老太太不是重伤,或者虽然老太太是重伤,你没有上述六种情形的,你就不会被判刑。但是可能会被行政拘留。
你应当积极和对方沟通,妥善处理纠纷。
2 孙新律师  2011-08-16 12:38
要看交警的责任认定,你最好找律师把情况详细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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