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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致人重伤可否要求民事赔偿
过失致人重伤可否要求民事赔偿 我是一名电器维修人员,8月2号下午上班时接到通知说管辖范围内的抓煤用行车出现故障,被要求前去检修,在检修过程中生产车间要求加煤,行车操作工人自己想当然以为检修工作已经结束,于是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直接开动行车(工作地点粉尘弥漫视线不清)导致我右腿大动脉及腿骨断裂,胛骨破碎骨折,构成重伤。现单位已申报工伤,在院疗养。我想咨询一下过后可否向当事人及单位要求人事赔偿。
2011-08-15 12:27 junyan……(山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15 13:22
可以的。
2 贾金勇律师  2011-08-15 13:37
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3 110网律师  2011-08-15 13:48
首先你构成工伤,应当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
其次,由于对方工人过错造成你的伤害,那么对方公司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上述两项赔偿可以同时主张,互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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